凡是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買入,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盤時持有海德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東財Choice數據顯示,12月15日,海德股份當日融資買入1390.23萬元,融資償還1356.28萬元,融資凈買入33.95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11月28日,海德股份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告》。
公告顯示,海德股份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292025006號和0292025007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王廣西進行立案調查。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買入,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盤時持有海德股份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4月29日,海德股份發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8號》(財會〔2024〕24號,以下簡稱“解釋第18號”),解釋了“關于浮動收費法下作為基礎項目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關于不屬于單項履約義務的保證類質量保證的會計處理”等內容。
根據上述準則解釋的要求,公司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并按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后,公司將執行準則解釋第18號的相關規定。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根據準則解釋18號通知規定,相關政策自解釋印發之日起執行。
海德股份稱,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涉及對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造成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天眼查資料顯示,海德股份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是一家以從事金融業為主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