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3年11月21日之間買入過,并在2023年11月21日收盤時持有皇氏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12月16日,皇氏集團發布《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
皇氏集團股票(證券簡稱:皇氏集團,證券代碼:002329)于2025年12月15日、12月16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情形。
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的情形,經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核實,現就有關情況說明如下: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不存在內外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情形。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經核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本公司股票。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6月12日,皇氏集團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西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5〕1號)。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并綜合考慮當事人楊洪軍積極配合調查及提供材料等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西監管局決定:1.對皇氏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2.對黃嘉棣給予警告,并處以250萬元罰款;3.對王婉芳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4.對楊洪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5.對石愛萍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時、不準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3年11月21日之間買入過,并在2023年11月21日收盤時持有皇氏集團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皇氏集團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560條,專利信息13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