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過城管開放日對各鎮街項目工程和安全負責人、水務項目安全質量例會對水利工程領域各施工單位、聯合區住建委對老舊小區改造單位開展地下燃氣管線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提示工作;二是邀請燃氣公司分享施工損壞燃氣設施案例及施工相關工作提示。并要求施工單位在挖掘施工前要在北京市地下管線防護系統發布施工作業信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燃氣供應企業進行現場交底、確認,共同制定地下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保護方案。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安全保護方案進行施工,管道燃氣經營者應當派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指導。監理單位需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一旦發現危及地下燃氣設施安全的事故隱患,立即責令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三是圍繞燃氣供應企業安全生產重點環節,對照年度檢查計劃開展執法檢查。重點針對主要負責人是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其他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情況、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況等14項檢查內容開展執法檢查,同時督促燃氣企業做好日常巡線工作,發現標志標識缺損的要及時修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