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將至,“考試”再次成為各級學校學生的關注焦點。記者12月17日從教育部了解到,“周周測”“月月考”的現象將成為過去。教育部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日常考試管理的通知》,對各學段考試頻次做出明確規定。通知要求:“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同時,嚴禁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高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初高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總復習階段組織1—2次模擬考試”。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通知旨在通過加強中小學日常考試的全流程管理,有效壓減考試頻次,全面提升考試命題質量,強化考試安全風險防范,優化考試結果運用,從而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考試負擔和學業壓力,引導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導向,更好地服務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
頻繁考試如同“燒飯十分鐘,鍋蓋掀九次”
不少家長以為,經常考試,了解名次,是提高孩子學業成績的必要方法。事實果真如此嗎?
中國教育學會基礎教育評價專委會副理事長張豐以一個形象的比喻,幫助我們更準確地理解月考及其作用。他說:“孩提時看父母燒飯,幾分米、幾分水、幾分火、幾分鐘,很是從容。等到自己煮飯,卻發現配比和火候不好掌握,每分鐘都想觀察進度,于是燒飯十分鐘,鍋蓋掀九次,最后燒出一鍋夾生飯。這可能就是今天的‘月考’——為了達到質量監控的目的,不惜干擾甚至破壞‘米’變成‘飯’的過程。”
采訪過程中,也有家長擔憂,考試頻次減少之后,學生的學情如何精準把握?張豐認為:“依賴日常考試排名判斷學生學情,其實是一種比較粗放的‘診斷’。因為紙筆測試不是萬能的,其測評信度有限。它主要呈現學生在群體中的得分位次,但在賦分與求和的過程中會不可避免地掩蓋對學生真實學習情況的了解和把握。我們鼓勵用‘無分’的單元作業去描述學生對于知識點的掌握以及思維發展過程。”
他建議,師生不應太過依賴紙筆考試這種“加總分的形式”,因為“通過頻繁考試來提高學生成績是一種壓力傳導機制,更好的方式是通過呈現學生學業發展真實情況,來幫助孩子改進學習”。
教育部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中心副主任辛濤也認為,考試測驗是重要的評價方式,但并不是唯一方式。“了解孩子的學習和發展,需要更多日常的過程性評價。比如基于學生完成小調查、演講等表現性任務的評價,充分收集學習過程性資料的‘檔案袋評價’,日常作業評價等。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評價手段。只有更好地運用多種評價方式,才能對學生發展有更為全面、更為精準的刻畫和呈現。”
從“以考促學”到“以評促學”
考試頻次壓減之后,學業質量如何更好地提升?通知對此也有明確回應:“樹立正確的教育評價觀,準確把握考試評價的診斷、改進功能,加強對學生增值表現、潛在能力、短板弱項等方面的分析診斷,推進教、學、評有機統一,實現以評促教、以評促學,助力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
從“以考促學”轉為“以評促教”“以評促學”,辛濤認為,這是未來中小學教學改革的趨勢。
辛濤建議,中小學教師應更加重視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重視課后作業。作業不只是學生鞏固學習的重要途徑,也是教師了解學生學習狀況的重要途徑。第二,要重視課堂的反饋。對于課堂任務多一些設計,對孩子的表現多一些觀察,更好地了解學生實時的學習狀況。第三,要重視考試的分析。雖然這次壓減了考試,但也提出要通過更加全面地分析考試,了解學生學習的優勢與薄弱環節。”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陜西渭南高新區第五小學實施“分層作業”來精準把控學生學情。該校負責人告訴記者,以數學學科為例,從基礎計算到應用題拓展再到讓學生們分組創作“數學趣味劇場”,層層遞進,不但滿足了不同學生的學習需求,更為教師做好評價提供了精準的“刻度標準”。
精簡后的試題什么樣
今年7月,四川成都青羊區一位小學三年級學生家長對于小學試題和評價方式改革的疑問登上了“問政四川”平臺。“試題難,不刷題怎么行?”“不公開排名、僅用ABCD表示,家長如何掌握學生成績?”留言引發了不少家長的共鳴。
考試頻次壓縮之后,試題將是什么樣?這也是學生和家長關心的內容。張豐這樣形容未來試題的面貌——“易而不死、活而不難”,“不死”就是不刻板、僵化,而“活”則指向“探究性”和“開放性”。
通知指出,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教學實際命題,強化核心素養立意,創新試題形式,杜絕偏題怪題,科學優化試卷內容結構、題型結構和難度結構,逐步增加應用性、探究性、開放性和綜合性試題比重”。
張豐認為,在素養導向的時代,學業評價不應只是單一的紙筆測驗,而應更多通過綜合化任務的表現性評價來考量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
通知提出:“義務教育學校日常考試實行等級評價,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堅決克服唯分數的傾向。”
辛濤認為,高質量評價方式的關鍵詞是“溫度”。“評價的全過程都要想著‘人’。無論何種評價方式,都要立足于服務孩子的長遠發展。評價必須科學,評價者要遵循流程、采用方法、講求證據,這樣評價的結果才能更客觀、更可信。評價更要有用,不是為了鑒定,而是為了改進,所以評價不能是花架子、走過場,一定要服務于學生提升學習效果,服務于教師改進教學。”
(光明日報北京12月17日電 光明日報記者 姚曉丹 唐芊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