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呂行 編輯丨杜海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1400字)
12月15日,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一則公告引發關注:因在債務融資工具承銷發行中涉嫌違反公平、公正、勤勉盡責原則,郵儲銀行被正式啟動自律調查。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這并非個例。從2025年初至12月15日,交易商協會及交易所披露的債券承銷違規相關處罰共計19起,涉及廣發銀行、興業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
公告和相關公開信息雖然沒有披露郵儲銀行此次違規的具體細節,但結合行業案例與業內分析,“違反公平公正原則”往往指向承銷費率異常、壓價競爭等亂象。
此前的7月,廣發銀行350億元二級資本債承銷招標中,6家中標機構總承銷費僅6.34萬元,平均單家獲利不足1.1萬元,費率遠低于市場成本,交易商協會隨即對廣發銀行及相關承銷商啟動調查,其“以價換量”的違規模式與此次郵儲銀行被調查的指向高度契合。
這種惡性競爭不僅扭曲了市場定價機制,更削弱了金融機構的風險抵御能力,成為監管整治的重點。
其實,債券承銷領域的違規并非新問題。隨著信用債市場體量擴大,主承銷商數量激增,低價攬客、返費補貼、隱性利益交換等行為屢禁難止。
為此,交易商協會持續強化監管:2022年下半年規范承銷報價與簿記建檔流程,2025年發布《關于加強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承銷規范的通知》,明確禁止低于成本價承攬項目、變相補償承銷虧損等行為。
從2024年對91家機構立案調查、對88家(人)次作出處分,到2025年常態化開展自律調查,監管力度正不斷升級。
回到郵儲銀行,2025年內已收到40張罰單,最大一單被罰了2791.67萬元。

有觀察人士認為,郵儲銀行需以此次調查為契機,全面強化自律建設。從行業實踐看,有效的自律路徑需覆蓋三大維度:
其一,完善制度體系,將債券承銷合規要求嵌入業務全流程,明確承銷費率定價機制,杜絕“以價換量”,同時建立責任追溯制度,將合規表現與績效考核、職務晉升直接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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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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