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和不喜歡的人結婚嗎?”這個問題,藏著無數人對婚姻的糾結與思量。有人說,婚姻不過是搭伙過日子,愛情會在柴米油鹽里消磨殆盡;可也有人懂,沒有愛意的婚姻,就像沒有星星的夜空,再熱鬧也透著清冷。
我們或許都聽過這樣的故事:有人迫于父母之命,有人困于年齡焦慮,有人敗給現實壓力,最終牽著一個不愛的人,走進了婚姻的殿堂。他們共享三餐四季,卻不共心事;他們同眠一張床,卻隔著一片海。餐桌上的沉默,睡前的背靠背,節日里敷衍的禮物,都在無聲地訴說:沒有愛的婚姻,是一座華麗的牢籠。
婚姻的意義,從來不是找一個人對抗孤獨,而是找一個能與你并肩看風景的人。他能懂你言外之意,能疼你疲憊不堪,能在你落淚時遞上紙巾,也能在你歡笑時笑得更歡。這份喜歡,是清晨的一碗熱粥,是深夜的一盞明燈,是漫長歲月里,對抗瑣碎生活的底氣。
當然,不是所有的喜歡,都始于轟轟烈烈。有些感情,是在日復一日的相處里慢慢升溫的。但前提是,你愿意給對方一個走近的機會,你的心里,有接納這份感情的空間。若是從一開始就滿心抗拒,再久的相處,也難捂熱一顆冰冷的心。
婚書一紙,重逾千斤。它不該是妥協的產物,不該是將就的結果。愿我們都能等到那個讓自己心動的人,把婚書變成情書,把日子過成詩。若是暫時沒等到,也別怕,一個人的時光,也能把日子過得熱氣騰騰。
畢竟,婚姻的真諦,是與心上人,共赴余生,而非和陌生人,潦草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