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的黃小飛(化名)仿佛又回到了18歲的時候,再度從西南地區漂泊到廣東的出租屋,但心境已全然不同。
十余年來,她與來自貴州遵義鳳岡縣的劉杰(化名)戀愛結婚,婚姻中伴隨著無止息的爭吵,還有以“男方下跪認錯收場的家暴”。當她下定決心離婚后,冷靜期間,10歲的兒子與7歲的女兒慘遭劉杰毒殺,凌晨死于殺蟲劑中毒。對于這一行徑,男方家屬也曾表示不解。
事發前,劉杰還帶著兒女吃了一頓燒烤,在社交平臺揚言這是“最后的狂歡”。他在“遺言”中稱之為“成全”,“我們都愛你媽媽,我們走后她就可以沒任何壓力地和別人活著。”然而,根據黃小飛弟弟的說法,“他在口供中說,只喝了一口農藥就吐了。”
12月11日,這起案件在鳳岡縣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黃小飛還在等待判決落槌,“現在唯一支撐我的動力,就是給兩個孩子討回公道”。有律師向南都N視頻記者分析,劉杰的父親身份不會成為法院酌情輕判的“護身符”,“他一次性毒殺兩名未成年子女,案件性質堪稱極其惡劣,反而會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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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杰與兒女的合影。
重啟
11月17日,一雙兒女被丈夫毒殺半年后,黃小飛在廣州市白云區找到了一份工作。
自5月底來到廣州,弟弟黃晨(化名)始終陪伴在她身邊。姐弟二人租了相鄰的單間,月租一間900元,最初的租金是黃晨付的。前不久,他又給姐姐轉了5000元,“她身上都沒錢了”。
經濟壓力只是一部分原因,“我就想讓自己忙碌一點,晚上才好睡著”。工作以后,她終于能在晚上十二點前入睡。
困住黃小飛的悲劇發生在半年前。5月22日凌晨2時許,劉杰哄騙10歲的兒子和7歲的女兒喝下農藥,并在家庭微信群發了一封一千多字的“遺書”。
他在“遺書”中寫道,“我很愛她,喜歡她,她一句話就能阻止我的一切沖動。可她那么絕情,那么折磨人……在這最后關頭我想比她做得更絕情。”
黃小飛當時已經入睡,接到弟弟的電話后立即報警,但為時已晚。
根據死亡鑒定,兒子和女兒分別在22日凌晨3點40分和38分死亡,死亡原因是“殺蟲劑的意外中毒及暴露于殺蟲劑”。
事發后,黃小飛經常凌晨四五點才能睡著,“總是做噩夢驚醒,還經常幻聽以為有人敲門。”
她對南都記者嘆息道,睡不著時,不可抑制地去想過往的事情。騎車上班時偶爾也會走神,有一兩次過馬路差點被車撞上。情緒崩潰時,她把車停在路邊,坐一會兒,“感到很崩潰,就想去陪兩個孩子”。
11月20日,黃小飛因緊急避讓前車,意外摔傷。起初她以為并不嚴重,只是買了膏藥貼上。直到12月2日,走路使不上力,才去醫院檢查。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顯示,左側脛骨平臺骨折等,需住院治療。

躺在病床上的黃小飛。實習生 潘易凡 攝
12月3日,南都記者在廣安醫院的病房見到黃小飛。她頭發凌亂,左腿打著石膏,倚靠在病床上。
談起兩個孩子,她的淚水漫出眼眶,然后又默默抹掉,“現在唯一支撐我的動力,就是給兩個孩子討回公道”。
婚姻
2012年,18歲的黃小飛和20歲的劉杰相戀。
談起兩人的相遇,黃小飛回憶,她當時在東莞常平鎮獨自生活,此前在電子廠打工加了QQ卻很少聯系的劉杰給她發消息,“他在東莞,沒錢坐班車,讓我去接他”,于是她“稀里糊涂地就去了”。
不久后,兩人窩在只有一米二單人床的出租屋里,開始了共同生活。
“愛玩,不上班,天天去泡網吧。”黃小飛說,她把錢放在桌上、箱子里、衣柜口袋,劉杰會直接拿走,“那時候我一發工資,除了交房租,都被他拿去了”。
黃小飛喜歡安穩,原本在常平鎮的制衣廠工作了一年多,“他不想待在常平,也不讓我繼續干了”。劉杰曾和她一起進廠打工,但兩三個月就走了,“工作不自由,不喜歡廠里管著他”。
黃小飛形容兩人的戀愛狀態為“顛沛流離”,“他沒錢花了就讓我去辭職,這樣能更快拿到工資。”
“我提過分手,他不同意,在家安靜幾天,很快又變回原樣。”2014年,原計劃分手的黃小飛懷孕了,便決定和劉杰結婚,“想著有了小孩他能改變”。

黃小飛與劉杰合影。
但婚姻并未朝著她理想的軌跡行走。黃晨記得,2016年,姐姐遭到劉杰“拳打腳踢”,跑回父母家。劉杰找了過來,下跪、認錯,承諾以后不再打她,姐姐和父親就原諒他了。
劉杰的“遺言”佐證了這一點,“在(東莞)謝坑,大概2016年,我承認我們打過架,她沒打過我。后來我向她父母保證,再也不會打她。”
黃晨見證了兩人在婚姻中的糾葛。一次,兩人吵架后姐姐跑了,拉黑了劉杰的聯系方式,劉杰跑來家里敲門,“讓我們把她交出來,鬧到晚上十一二點,我們報警才罷休”。
黃晨告訴南都記者,頭幾次吵架,姐姐想離婚,父親把戶口簿寄給她,“寄過兩三次,都沒離成”。
這場婚姻時常讓黃小飛感到筋疲力盡。2017年底,她在鳳岡縣剖腹產生下女兒,第二晚兩人又吵架了,“他跑去網吧通宵,我獨自在醫院哄孩子”。
這些年,兩個孩子在鳳岡縣由爺爺奶奶照顧,夫妻倆在東莞打工。“兩個小孩都這么大了,我不想再和他離婚了,只想好好上班,把家用打回去,有時八百,有時一千二。”
孩子的衣服、玩具,她通常在網上購買,也會尊重孩子的意見,給他們發去截圖詢問是否喜歡。每次視頻通話,孩子總問媽媽什么時候回來。
2024年5月,她和劉杰回到鳳岡縣生活。她告訴孩子,“這次不會再離開了。”
毒殺
2024年6月,黃小飛在鳳岡縣找到了一份山歌直播的工作。每天直播兩場,上午下午各一場,每場3個小時,周末工作半天。
他們在縣城租下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年租6000元。直播帶來了不錯的收入,但她和粉絲的聊天刺痛了劉杰。
他在“遺言”中寫道,“當我知道她回來做直播,我知道她花癡的程度及她那顆物質的心,還有網絡的不確定性,我不同意。后來她向我保證,不會做對不起我的事。2025年初,我再次信她外出廣東打工。”
黃小飛向南都記者回憶,今年5月初,劉杰又找她要錢,她決定提出離婚。“我不想再和他這樣過下去,否則小孩連讀書都困難。”她認為,離婚以后,對方就沒資格再向她要錢了,孩子跟著她也會過得更好。
5月16日,劉杰把黃小飛關在家中,將她與粉絲的聊天記錄截屏,要在家庭微信群指責她出軌。這些聊天中,黃小飛使用了“寶貝”“親愛的”“愛你”等表述。
黃小飛解釋,她從未與粉絲私下見面,沒有出軌行為,這些話只是為了直播工作。
兩天后,黃小飛趁機逃離。鳳岡縣公安局出具的材料顯示,劉杰當晚報警,通過警方找到黃小飛,她拒絕見面,并轉移了住處。
20日凌晨,劉杰突然同意離婚。當天上午,兩人在鳳岡縣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進入冷靜期。
悲劇很快來臨。黃小飛向南都記者回憶,那天她直播完在家午休,劉杰帶著農藥回來,把她拖進臥室,用孩子的鞋帶捆住她的手腳,“說要一起死”。為了安撫他的情緒,黃小飛主動撕毀離婚協議,隨后逃離了。
劉杰認為她是在逃避,他在“遺言”中寫道,“她電話不接,娃兒不管……我不覺得生活有壓力,只是覺得生活和情感帶來了無盡痛處。我不想被她折磨了,我真想解脫,放她自由。”

劉杰在社交賬號中稱這是“最后的狂歡”。
當晚,他帶著兒女吃了一頓燒烤,在社交賬號中稱這是“最后的狂歡”。22日凌晨,劉杰哄騙兩個孩子喝下農藥后,在家庭群發布了“遺書”,隨后自己也喝下農藥。
他在“遺書”中寫道,“如果我不在了,你們一樣會體會這個世間的痛處,誰都可以欺負你們,還要面對各種問題。”
但他卻臨時“后悔”了。黃晨告訴南都記者,“他在口供中說,當時只喝了一口農藥就吐出來了。”
審判
8月21日,案件在遵義市鳳岡縣法院一審開庭。鳳岡縣公安局作出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劉杰案發時診斷為應激相關障礙,案發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12月11日,案件一審第二次開庭,未公開審理。開庭前,南都記者撥通了劉杰家人的電話,對方表示“沒有什么好了解的”。
黃小飛的父親黃剛(化名)則說,“其實我不太管女兒的事情,她有自己的想法,包括結婚、生小孩,都是她自己的決定。”他嘆息道,“但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劉杰竟如此極端,對自己的親生孩子下手。
早前,劉杰的家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達過不解,“我們想不通,一個正常人怎么能對自己的親生骨肉(這樣)…… 他太在乎她了,接受不了她的背叛,說愛她就成全她”。
目前,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一審尚未落槌。黃小飛透露,據法院此前消息,判決結果將在2026年1月15日前公布。由于事發后未與劉杰見過面,目前雙方還沒有領離婚證。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告訴南都記者,劉杰的父親身份不會成為酌情輕判的“護身符”。“親子關系不是侵害生命權的免責或從輕理由,每個公民的生命權都受法律絕對保護。”
趙良善說,本案中,劉杰作案前有預謀地發布“最后的狂歡”相關內容,作案手段為毒殺,且經鑒定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不存在可從輕處罰的法定或酌定情節”。
他認為,劉某杰一次性毒殺兩名未成年子女,案件性質堪稱“極其惡劣”,還造成了極其負面的社會影響,結合這些嚴重情節來看,法院量刑時可能會做出更嚴厲的懲處。

黃小飛拄著拐杖行走在廣州街頭。實習生 施雨 攝
如今,黃小飛骨折后仍未痊愈。她與弟弟雖為鄰居,但很少見面。
12月初,黃晨回憶,上一次見到姐姐,還是一個月前,“都是自己過自己的,姐姐只在案情有進展時,才會給我發消息”。黃小飛說,她只想躺著,不想出門,也不想和人接觸。兩人吃飯也是各自點外賣,“因為分開使用優惠券更便宜”。
12月2日是房子到期的日子,黃晨原本準備回東莞的工地上,碰上姐姐骨折,他又續租了一個月。
在醫院陪伴姐姐時,兩人也是長久沉默。但姐弟倆的愿望是一致的,“希望劉杰被判死刑”。
出品:南都即時
統籌:向雪妮 韋娟明
采寫:實習生 施雨 潘易凡 南都N視頻記者 韋娟明 見習記者 付冰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