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生中,總是會出現(xiàn)一些關系的,有朋友關系,也有家庭關系,情侶關系,同事關系等,相處起來都是需要付出真誠的,但也要學會一些保留。
在人際關系中,親家關系其實也是人際交往中很平常的事情,卻又很復雜的事情。不僅是夫妻之間, 還是家庭與家庭之間,如果相處不好,那么不僅為難的是子女,也導致兩個家庭不和睦。
選擇親家,就是選擇親戚的過程,不管是跟誰做親家,都要學會留心眼給自己,才讓 自己和子女不吃虧,因為人心難測,在選擇之前,也要看清親家中的一些情況,謹慎選擇。

一、自己的房子,不要輕易給對方加上名字。
《煙火人家》中孟明瑋跟李志誠結婚之后,是孟明緯的媽媽給了他們一套房子住,李志誠就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孟明瑋的媽媽不同意,始終都是她媽媽的名字。
因為孟明瑋的媽媽知道了李志誠的為人,當年選擇他,把女兒嫁給他,就是看他老實本分,卻沒有想到結婚之后,他居然對孟明瑋動手,所以,孟明瑋的媽媽,始終都不會把房子給他,也警告過他不能再對孟明瑋動手,不然連工作也沒有了。
到了孟明瑋60歲的時候,才終于跟李志誠過不下去了,因為李志誠差點逼得她做傻事了,所以,才決定離婚。
也正是因為離婚,房子是孟明瑋媽媽的,所以李志誠什么都得不到。
所以,不管跟誰做親家,該保留的東西,就不要輕易付出,因為婚姻是充滿變數(shù)的,輕易給出去,被對方算計了,那么吃虧的是自己。
屬于我們自己的東西,就要好好抓住。

二、打聽對方的家庭背景。
選擇親家時,就是選擇了跟自己做親戚的人,對方的家庭情況是一定要了解清楚的。
如果連對方的家庭情況都不清楚,不過問,就輕易讓孩子結婚了,那么以后孩子生活不幸福,自己也會覺得愧疚。
作為父母,當然是要為子女把把關,看看對方的家庭情況,特別是自己嫁女兒的,更加要看清楚對方的家庭中的關系,三觀,家風等。
《煙火人家》中孟明瑋反對女兒跟周到好,就是因為周到的家庭情況很復雜,甚至是很糟糕的那種。

周到的爸爸對媽媽動手,周到的媽媽才正當防衛(wèi),錯失打死了他的爸爸,從而坐牢了。
周到的爺爺奶奶更是很蠻橫的人,一定要周到回老家。
所以面對這樣的一個家庭,正常的父母其實都是反對女兒進入這種家庭中的,都不想讓女兒受委屈吃苦。
如果對方家庭存在嚴重的問題,那么家庭糾紛不斷,經濟困難,家風不好等等,就會過得很不幸福。

三、打聽對方的性格特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他,或是開朗的,或是懂事的,或是很冷漠的,或是內向的等等,不同的性格決定不同的人生。
了解對方的性格,也是為了孩子的幸福。
《煙火人家》中,孟明瑋最終選擇了接受周到作為自己的女婿,就是因為他對孟明瑋女兒的態(tài)度不錯,不會聽爺爺奶奶的話回老家,而是跟她女兒在城里發(fā)展,而是周到這個人的性格不錯,對她女兒也是真心的,兩個人在一起很幸福,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心中都有對方,所以才同意在一起。
因此,選擇親家,其實是一件非常謹慎的事情,直接影響孩子的幸福和兩個家庭之間的關系。
不管跟誰做親家,都要學會留這三個心眼,讓孩子得到幸福和建立和睦的家庭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