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公告
汝陽縣人民法院限期交車公告
(2025年第二期)

為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現本院嚴厲督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及時將已查封但未實際扣押的被執行人名下車輛交付本院,特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責令被執行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被執行人名下車輛交付本院執行局(交車地址:洛陽市汝陽縣城關鎮杜鵑大道東段汝陽縣人民法院,聯系電話:0379-63157911)。
二、如被執行人未在指定期限內交付車輛,本院將依法查封、扣劃被執行人賬戶內資金,處置扣押、查封的財產,依法納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移送破產審查。同時會同相關部門,采用聯合懲戒措施,通過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向社會予以曝光。
三、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的,將視情節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被執行人在公告期內主動履行法律義務的,將酌情予以從輕、從寬處理。
歡迎執行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和廣大人民群眾向如汝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提供被執行人上述車輛的下落及其他財產線索。對于舉報人的信息,將嚴格進行保密。
特此公告
汝陽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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