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為何成為禁忌?——“龍王賣傘”的困局
●范瑞婷
龍王司雨,旱則布澤,澇則收云,本是天經地義。如果龍王改行賣傘,其心必變——日日祈雨,唯恐天晴,否則傘積如山,利從何來?這古老的寓言,恰似一面照妖鏡,映照出當公共權力與逐利資本糾纏不清時,那令人心悸的異化:本應帶來晴空的守護者,竟把晴空視為心頭大患。
龍王賣傘的荒誕劇,在人間的舞臺上從未真正落幕。當手握規劃審批大權的部門,其關聯企業恰是地產開發巨頭;當制定行業標準的協會,核心成員多來自幾家壟斷巨頭;當負責執法檢查的機構,私下卻向企業兜售“合規指導”服務……權力與市場利益的邊界便如墨入水,迅速暈染模糊。此時,“龍王”的權杖悄然指向私利:審批或可有意無意地遲緩,標準或可量身定制地傾斜,檢查或可時松時緊地拿捏。其目標已經不是純粹的晴空萬里——即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與問題的根本解決,而是如何讓“雨天”持續,讓“傘”有銷路。晴空,竟成了需要防范的“禁忌”。
究其根源,在于角色與利益的深度錯位。當監管者同時成為經營者,當規則制定者同時成為規則的最大受益者時,其內在動機便在職責與私欲之間劇烈撕扯。試想。龍王如果賣傘,其心已經不是濟世,而在牟利。這種錯位,使公共福祉淪為資本增值的祭品。它催生一種系統性扭曲:問題解決的曙光,反而威脅著某些既得利益者的“財路”。于是,本可根除的頑疾被有意無意地“養護”著,本可簡化的流程被疊床架屋地“復雜化”,本可共享的信息被神秘地“壟斷”。龍王賣傘的困局,最終固化了問題本身,使社會在“雨天”中循環往復。
欲破此局,關鍵在于構筑一道清晰而堅固的制度“防火墻”,嚴格區隔“布雨”之權與“賣傘”之利。龍王只能司雨,賣傘之事應交由陽光下的市場競爭。這需要多重保障:其一,決策透明與利益申報,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斬斷灰色關聯;其二,強化監督制衡,引入獨立的第三方評估與公眾參與,使“龍王”不敢妄為;其三,建立科學的績效評估體系,把“晴空率”——即問題解決效率與公眾的滿意度(而非“賣傘量”),作為核心考核指標。只有如此,才能讓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心無旁騖,其權柄只用于守護晴空,而不是制造風雨。
當晴空成為某些“龍王”的禁忌時,社會便失去了最珍貴的公信與希望。打破“龍王賣傘”的困局,不是為了消滅市場,而是讓資本在公益的堤岸內有序地奔流;不是為了否定權力,而是讓權柄重歸服務之本源。
只有力求權歸其位、利取其道,我們才能期待真正的萬里無云——在澄澈的晴空下,無需擔憂被刻意延長的問題,是公平與效率重新成為無需交易的社會基石。
龍王之職,只在適時布雨;人間所求,不過長久的晴天。
編輯:董應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