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本應靜藏于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卻意外出現在北京一場藝術拍賣預展上,估價高達8800萬元。隨后,在捐贈方后人的舉報及國家文物部門介入下,該拍品被緊急撤拍。但問題并未隨之平息,反而引出了更大的疑問:這件名畫,為何會從博物館走向拍賣市場?
據媒體報道,上世紀50年代,龐萊臣后人曾向南京博物院等多家國有文博機構捐贈了大量珍貴古代書畫,而其中,接受捐贈最多的當數南京博物院,共有137件(套)之多,其中就包括仇英的《江南春》圖卷。
然而,龐萊臣后人向南京博物院捐贈的137件文物中,包括《江南春》有5件已經“下落不明”。為此雙方已經對簿公堂。

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局部)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發布情況說明,對外回應稱:爭議作品曾在1961年、1964年兩次被專家組鑒定為“假”,上世紀90年代依法“處置”;至于拍賣市場出現的《江南春》,是否為當年受贈畫作,仍有待進一步查證。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發布《情況說明》
回應看似完整,但卻令人費解。難道上世紀90年代,南京博物館就已經不知道《江南春》的下落?既然被“證偽”,為何不告訴龐萊臣后人?南京博物館稱“依法處置”,卻不知“處置”下落?
這份通報確實難以自洽。

被證“假”,何為“假”?
南京博物院在回應中強調,《江南春》在1961年、1964年先后被鑒定為“偽作”。但這一定性從未在當年告知捐贈方,相關鑒定依據也未向社會公開。
在庭審中出現的鑒定記錄,大量內容被“馬賽克”,僅留下“《江南春》”“假”的結論性字樣。
一件牽涉重大、影響深遠的作品,被判定為“偽作”的理由究竟是什么?是筆墨風格、題跋真偽,還是印鑒和流傳鏈條存在問題?
這些本應成為回應重點的信息,卻始終缺席。結論被反復引用,但論證過程卻被完全省略,這本身就難以服眾。

“依法處置”,為何下落不明?
南京博物院稱,上世紀90年代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相關作品進行了處置。但“處置”并不等于“流入市場”,更不意味著可以去向不明。
1984年文化部頒布的《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已進館的文物、標本中,經鑒定不夠入藏標準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標本中經再次鑒定,確認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應另行建立專庫存放,謹慎處理。必須處理的,由本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或社會上的有關專家復核審議后分門別類造具處理品清單,報主管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后,妥善處理。
“另行建立專庫存放”,可現實中,南京博物院既未能向法院說明這5件作品的具體流向,也無法解釋《江南春》為何會在多年后,以完整形態出現在拍賣行預展中。
一句“正在核查”,并不能覆蓋幾十年的空白鏈條。對一家“國家重點博物館”而言,說不清楚藏品去向,本身就是一個無法輕描淡寫的問題。

對捐贈方“用完即棄”?
無論作品真偽如何,有一個基本事實無法回避:這批畫作來源于明確的捐贈行為,捐贈的龐家后代并非無關第三方。但從現有材料看,從鑒定、剔除藏品序列,到后續處置,龐叔令(龐萊臣的曾孫女)等人始終未被正式告知,更談不上參與確認。
這不僅讓龐家后代難以接受,也動搖了捐贈行為賴以成立的信任基礎。如果一件作品被認定不再適合館藏,是否應優先返還捐贈方?是否應至少說明理由、征求意見?這些問題,在南京博物院的回應中完全缺位。
南京博物館稱將會“深入核查5幅畫作的去向”,期待能給公眾一個明白、準確的回應。
南方+記者 張湘涓 賀達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