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到法院起訴會跟之前仲裁的結果一樣,沒想到這么快就達成調解了,我的工資總算有著落了!”陳某緊握手中的調解協議,眼中滿是釋然與感激,向靈寶市人民法院五畝人民法庭干警感慨道。
2025年11月29日,靈寶法院五畝法庭巧用情理融合調解法,成功化解一起拖延三年的討薪糾紛,既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贏得了群眾交口稱贊。
【曠日持久討薪路】
原來,A公司因經營不善連年虧損,老員工陳某被拖欠工資長達三年。期間,陳某多次上門討要無果,公司原法人因無力支付且無顏面對,將公司移交親屬打理后失聯避債。
無奈之下,陳某于2025年7月30日申請勞動仲裁,卻因入職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僅有的工資條為當年會計粗略核算,且原會計已離職、新會計不了解過往薪資情況,導致證據鏈不完整。同年9月8日,仲裁委員會以證據不足駁回其請求。就在維權陷入困境時,陳某得知仲裁后可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這讓他重新看到了希望。
【情法交融“薪”愁解】
2025年9月22日,陳某向靈寶法院提起訴訟,但未提交新證據,案件面臨雙重難題:一是證據缺失,公司原法人有缺席審理先例,消極應訴可能導致訴求難獲支持;二是公司經營困難,即便勝訴也可能面臨執行難題。承辦法官耐心聽取訴求、梳理案件脈絡后,迅速制定解決方案。
為打破僵局,承辦法官多方輾轉聯系上公司原法人,及時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法官情理兼顧,既喚起原法人對老員工多年付出的感念之情,又結合法律法規釋法明理,明確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與后果。最終,原法人認可欠薪事實,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原法人承諾于2026年12月31日前足額支付陳某工資60744元,到期未履行則陳某可憑調解書直接申請強制執行。至此,困擾陳某三年的討薪難題圓滿化解。
該案的成功調解,既為勞動者挽回了應得報酬,更彰顯了司法為民的溫度與力量。五畝法庭始終堅守 “調解優先、調判結合” 原則,以情理相融方式化解矛盾,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又為轄區和諧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社會效果。
審核:鄭昱 王冰
編輯:翟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