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自己開心,從來都是一輩子最緊要的事。這世間最動人的滋味,往往藏在那些看似“無用”的時光里——是詩里的明月清風,是酒中的快意疏狂,是書頁間的千年回響,是情愫里的溫柔繾綣。
我們總被推著去做“有用”的事,追名逐利,步履匆匆,卻忘了生命本就該有不被定義的松弛。吟一首無用之詩,不必求他人賞鑒,只為取悅自己的耳朵;醉一場無用之酒,不必謀俗世應酬,只為慰藉奔波的靈魂;讀一本無用之書,不必圖功名長進,只為邂逅文字里的山河;鐘一段無用之情,不必計得失盈虧,只為遇見靈魂相契的歡喜。
做個這樣“無用”的人,又何妨?不必困在世俗的評價體系里,不必逼著自己成為面面俱到的強者。天地悠悠,人生短促,我們終究做不成太多驚天動地的事。不如大膽一點,把時光浪費在喜歡的事物上。
那些被旁人視作“無用”的瞬間,恰恰是生命里最鮮活的底色。所謂“無用之用,方為大用”,不過是在煙火人間里,把日子過成自己喜歡的模樣,活得有滋有味,熱氣騰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