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你們幫我要回養老錢,現在晚年生活有保障了,心里也就踏實了。”11月初,一起執行監督案件的當事人李某面對回訪的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檢察官連聲道謝。

在這起借貸糾紛執行案中,被執行人張某以身患重病無財產為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致使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以下簡稱“終本”)。年逾7旬的李某向寶應縣檢察院申請監督。受理該案后,檢察官圍繞張某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展開多方調查,發現其在執行階段向法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系篡改而成,且無近年來相關醫保住院記錄。進一步查明,張某每月退休金到賬后便迅速轉移用于償還兒子名下房貸,具備履行能力。最終在該院持續監督下,13.84萬元欠款全部執行到位。
今年來,寶應縣檢察院聚焦民事執行領域“執行難”問題,圍繞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逃避執行等情形,建立完善精準高效的監督機制,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通過及時入駐縣綜治中心,加強與法院執行系統對接等方式,實時獲取涉執行案源線索。完善上下聯動辦案模式,并將“終本”案件細分為多種類型,堅持“一案一協商”,厘清拒執行為的調查思路,精準定位監督切入點。針對拒執行為隱蔽性強、取證難等問題,該院完善與公安機關協作機制,重點圍繞被執行人的財產去向與履行能力,借助專業技術手段查找有關人員下落和財產線索,有效提升調查取證效果。
“很多‘老賴’通常涉及多個經濟糾紛,因此,在個案辦理中,我們會同步排查同一被執行人名下其他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案件,通過檢察監督,努力達到‘一案結、多案消’的效果。”該院民事檢察部門負責人周錦妹表示。此外,該院還建立從制發檢察建議到執行款項到位的全流程跟蹤機制,推動案件從程序性辦結向實體權益實現轉變。
來源:江蘇法治報
編輯:王濟榮
審核:鄭紅 吳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