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16日央視報道,15日,工信部正式公布我國首批L3級自動駕駛車型準入許可,兩款分別適配城市擁堵、高速路段的車型將在北京、重慶兩地指定區域開展試點。這是我國L3級自動駕駛從測試階段邁入商業化應用的關鍵一步。
“首批L3級自動駕駛車型準入許可”是中國智能網聯汽車發展史上意義重大的事件,意味著自動駕駛從道路測試、概念營銷階段,邁入責任明確、技術落地的新階段。更重要的是,車企與系統供應商將肩負更重擔子,行業競爭邏輯將邁向“拼技術”的新階段。
過去一段時間,自動駕駛領域一片火熱景象,也伴隨一些質疑,比如一些企業將低級別的輔助駕駛功能宣傳成“自動駕駛”功能,導致市場認知混亂,消費者在實際使用中過度信任“自動駕駛”而釀成事故。這類現象不僅透支公眾信任,也影響著行業發展的重心和軌跡。
L3 級試點的重大意義在于打破“輔助駕駛”與“自動駕駛”的模糊邊界,確立技術落地的剛性標準。不同于L2級“駕駛員始終為責任主體”的輔助屬性,L3 級“有條件自動駕駛”明確規定,在指定場景下,駕駛權由車輛系統接管,駕駛員無需持續監控環境,僅需在系統請求時及時接管。這一差異,使得技術可靠性成為一條明確的底線,車企必須確保其系統在復雜場景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L3級自動駕駛試點的另一突破是明確了車企和系統提供商將成為自動駕駛事故的責任主體。按照《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實施指南(試行)》規定,“在自動駕駛系統激活狀態下發生違法或事故的,試點汽車生產企業和試點使用主體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相關部門提供證明材料,若未按規定提供材料,需承擔事故責任?!边@意味著,如果事故是由于車輛的設計缺陷、技術故障或軟件錯誤等原因導致的,可能將由汽車制造商或自動駕駛系統提供商承擔相應責任。
這一權責劃分改變了以往模糊的責任歸屬狀態,既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強的安全保障,也倒逼企業必須將系統安全性和可靠性置于首位。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無疑將促使企業投入更多資源進行技術研發與驗證,推動行業整體技術水平的提升。
當然,L3級自動駕駛的商業化仍面臨諸多挑戰。技術層面,系統在極端天氣、復雜交通場景中的應對能力仍需持續提升和驗證;法規層面,事故認定、保險制度、數據隱私保護等配套體系仍需在試點中不斷完善;社會層面,公眾對自動駕駛的信任度需通過長期安全運營逐步建立。換個角度看,正是這些挑戰的存在,更凸顯了技術扎實的重要性——唯有真正聚焦技術創新、嚴守安全底線,才能在這條賽道上行穩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