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譽為“掃地機器人鼻祖”的美國企業iRobot正式向特拉華州法院提交第11章破產保護申請,引發行業廣泛關注。
iRobot預計將于2026年2月前完成上述程序。美國《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是針對企業的重組型破產程序,核心目的不是讓企業直接清算倒閉,而是給陷入財務困境但仍有運營價值的企業一個“喘息和重生”的機會。
iRobot于1990年由麻省理工團隊創立,其開發的Roomba系列在2002年正式進入市場,開創了家用清潔機器人品類。其機器人產品在全球范圍內的銷量已達數百萬臺,巔峰時期全球市占率超80%。
然而,隨著全球掃地機器人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尤其是中國品牌的快速崛起,iRobot逐漸陷入被動。當以石頭、云鯨為代表的中國企業大力普及激光雷達導航與自動洗拖布等創新技術時,iRobot長期堅守傳統的視覺導航方案,其首款掃拖一體機直至2022年方才推出,較中國市場同類產品晚了五年以上。同時,其旗艦產品售價始終維持在1000美元以上高位,約為中國主流同類機型價格的三倍,市場競爭力持續減弱。
2022年,亞馬遜曾計劃以約17億美元現金收購iRobot,本有望為其注入關鍵資金。但該交易先后受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及歐盟等機構的反壟斷審查,最終未能完成,使得iRobot失去重要的外部輸血機會。至2025年10月,iRobot最后一輪潛在出售談判破裂,公司自救通道被徹底關閉。
財務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9月27日,iRobot現金及等價物僅余2480萬美元,總負債則高達5.08億美元,股東權益已為負2680萬美元,陷入資不抵債、現金流幾近枯竭的困境。
市場研究機構IDC發布的2025年前三季度數據顯示,全球掃地機器人出貨量同比增長18.7%,市場保持增長態勢。但出貨量前五名已全部被中國品牌包攬,iRobot的全球市場份額僅剩7.9%,被擠出前五陣營。
從引領行業到申請破產保護,iRobot的起伏歷程,折射出科技消費品賽道中持續創新與市場響應速度的關鍵性。在技術快速迭代、競爭格局劇變的背景下,曾經的行業定義者若未能及時擁抱變革,即使擁有輝煌歷史,也難免面臨嚴峻的生存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