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過“緊日子”是一時之需、權宜之計,還是戰略選擇、長久之策?今年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帶頭過緊日子”這一樸素而鮮明的理念,寫入統攬全局的總則,進一步擰緊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的制度螺栓,已經給出了明確答案。
如何理解“帶頭過緊日子”不是權宜之計而是長久之策?
首先,過“緊日子”是賡續黨的優良傳統的時代要求,也是我們黨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的內在要求。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是我們黨的傳家寶。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但這個傳家寶不能丟。在經濟實力顯著增強的今天,黨政機關繼續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帶頭過緊日子”,目的是為了老百姓過好日子,體現的正是我們黨永葆政治本色、踐行初心使命的清醒與堅定。這要求我們必須擺脫“緊一陣松一陣”的循環,將過“緊日子”作為長期堅持的政治要求。
其次,過“緊日子”是適應高質量發展階段的必然要求。高質量發展意味著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資源配置從粗放投入轉向精準高效。在此背景下,過“緊日子”就不再是簡單的財政調控手段,而是發展觀念的深刻變革。推進零基預算改革,打破“基數+增長”的路徑依賴;強化績效管理,樹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鮮明導向;嚴控一般性支出,推動資源向民生保障、科技創新等關鍵領域集聚……這些舉措都是為了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資源配置機制,其意義遠不止于資金節約、資源節省。
再次,過“緊日子”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徑。新修訂的《條例》以制度化的方式將節約理念深度嵌入黨政機關運行全過程,推動治理模式從事后管控向全過程精細化管理轉變。通過規范權力運行、嚴明財經紀律,不僅為構建現代財政制度提供堅實的政治保障,更在深層次上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當節約由制度約束內化為價值追求,過“緊日子”就會從外在要求轉化為持續提升治理效能的內在動力。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過“緊日子”絕不意味著“少干事”或“不干事”,而是要在資源約束下更科學、更創新、更高效地干事,在有限資源條件下實現更大作為。當艱苦奮斗、勤儉節約成為黨政機關的自覺行動,一定能夠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凝聚起強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