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支培元
來源:上市企業管理研究
一、"遺漏當事人參加訴訟"的法律性質與影響
在民事訴訟中,"遺漏當事人參加訴訟"是指法院在審理案件時,未將與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主體納入訴訟程序,導致案件審理存在程序性瑕疵。這一情形屬于程序性錯誤,而非實體性問題,但其對案件審理的公正性和全面性構成顯著影響。 具體而言,被遺漏的當事人可能掌握關鍵證據,或其權利義務與案件結果緊密關聯,因此其缺席可能導致事實認定不完整或法律適用偏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二審法院在發現一審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時,可先嘗試調解;若調解不成,則需裁定撤銷原判并發回重審。
這一程序旨在確保所有利害關系方都能參與訴訟,從而保障判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南都電源與新日股份的糾紛案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發回重審,正是基于一審程序遺漏了關鍵當事人。這一裁定不僅推翻了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也凸顯了程序正義在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性。 程序性錯誤的糾正,有助于避免因部分事實或證據未被充分審查而導致的實體判決不公,從而維護司法權威和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一審判決分析:實體與程序的交織
一審判決的核心爭議在于電池質量問題的責任分配。新日股份主張,南都電源交付的鋰電池存在批量性質量問題,導致其遭受巨額損失,包括貨款、質量賠償金及倉儲、律師費等間接費用,總計約5.65億元。 而南都電源則堅稱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及合同約定,并提供了第三方檢測報告作為佐證。 一審法院判決雙方均承擔部分損失,這一結果反映了法院在事實認定上的復雜性:一方面,電池質量問題確實存在,但另一方面,南都電源的檢測報告也表明產品在某些方面符合要求。
然而,一審判決的實體問題與程序瑕疵交織。從實體角度看,法院試圖平衡雙方責任,但未充分考慮到被遺漏當事人可能提供的證據或觀點。例如,若其他供應商或技術專家被納入訴訟,可能對電池質量問題的成因和責任劃分提供更全面的視角。 從程序角度看,遺漏當事人導致審理過程不完整,影響了判決的公正性。二審法院的裁定發回重審,正是基于程序正義優先的原則,確保所有相關方都能參與訴訟,從而為實體問題的解決奠定基礎。
三、企業如何規避技術升級帶來的發展風險
隨著技術快速迭代,企業面臨舊技術被淘汰的風險,尤其是在新領域、新行業或新產品開發中。以下從技術、政策、管理三個維度,分析企業如何規避此類風險:
(一)技術維度:動態評估與創新投入
?建立技術評估機制?:企業應定期評估現有技術的市場競爭力,識別技術瓶頸和升級需求。例如,通過行業趨勢分析、競爭對手技術對標等方式,預判技術淘汰風險。
?加大研發投入?:將資源向新興技術領域傾斜,如南都電源可加強磷酸鐵鋰電池的研發,以適應電動車行業對高能量密度、長壽命電池的需求。同時,通過產學研合作,加速技術轉化。
?構建技術儲備庫?:儲備多種技術路線,避免單一技術依賴。例如,在鋰電池領域,可同時布局固態電池、鈉離子電池等前沿技術,以應對政策或市場變化。
(二)政策維度:合規與前瞻性布局
?密切關注政策動向?:技術升級常受政策驅動,如環保法規、產業補貼等。企業需建立政策監測機制,及時調整生產策略。例如,新日股份在采購電池時,需確保產品符合國家最新安全標準,避免因政策變動導致產品無法上市。
?參與標準制定?:通過行業協會或政府合作,參與行業標準制定,確保技術路線與政策導向一致。這不僅能提升企業話語權,還能降低合規風險。
?利用政策紅利?:積極申請政府補貼、稅收優惠等,降低技術升級成本。例如,對符合國家戰略的新興產業,企業可爭取專項基金支持。
(三)管理維度:風險管理與供應鏈優化
?完善合同管理?:在技術合作中,明確質量標準和違約責任。例如,南都電源與新日股份的合同糾紛,部分源于質量判定標準模糊。企業應在合同中細化技術指標、檢測方法和賠償機制,減少爭議。
?強化供應鏈協同?:與供應商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共同應對技術風險。例如,通過聯合研發、信息共享等方式,提升供應鏈韌性。若新日股份與電池供應商更緊密合作,可能更早發現質量問題并協商解決。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通過數據分析、市場調研等手段,預判技術淘汰風險。例如,定期評估產品生命周期,及時調整生產計劃。
四、結論與啟示
南都電源與新日股份的糾紛案,不僅揭示了程序正義在司法實踐中的重要性,也為企業規避技術升級風險提供了鏡鑒。從法律角度看,程序性錯誤的糾正有助于維護司法公正;從企業角度看,技術、政策、管理的多維優化,是應對技術迭代挑戰的關鍵。未來,企業需在創新投入、合規管理、供應鏈協同等方面持續發力,以在快速變化的市場中保持競爭力。 同時,司法機構也應通過完善程序規則,為實體爭議的解決提供更堅實的法律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