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治水文獻②
四川治水者與水神(節選)
林名均
編者按:2025年12月5日,中法兩國元首在都江堰的歷史性會晤,讓蘊含“因地制宜、天人合一”的李冰治水文化再度成為東西方文明對話的焦點。李冰“因地制宜、順勢而為、天人合一、治水利民”四大治水與治國智慧——這份跨越兩千余年的東方文明,不僅護佑天府安瀾,更為當代全球治理與生態發展提供寶貴啟迪,是中華文明與世界對話的重要文化密碼。
為進一步促進東西方文明交流互動,為中國“治”慧提供更多學術成果,“方志四川”與“李冰文化研習會”一起,持續公開李冰文化相關文獻資料以及“李冰文化研習會”三十年研究李冰治水與治慧的相關學術成果(其中大部分文獻與文物為國內首次公開),以饗讀者。
1934年3月,林名均陪同葛維漢到廣漢,開始了三星堆遺址的科學發掘工作,是月亮灣遺址發掘的具體組織實施者,并負責修復陶器和草擬發掘簡報等工作,是從事三星堆考古發掘的中國第一人。這篇文獻資料是林名均撰寫的關于李冰治水的文章。
四川夙稱天府之國,蓋譽其出產豐富,水旱無虞故也。然在上古之世,水患時有所聞,五谷不登,人難陸處。迨禹導江于前,開明疏鑿于后,李冰緒其功,文翁續其績,辟水患而開繁田,民至于今,尚受其賜。夫水能殺人,亦能生人,泛濫則成水災,疏治則有水利。治之者,既能化險為夷,去災就利,則民之、尊之、敬之,更進而祀之、神之,乃理之所當然,事之所必有者也。既神之矣,遂有種種之神話因以發生,而或人或神,樊然異說,遂亦不可得而辨矣。或則本無其人,而傳說中謂其能降福于民,而民亦禱之祀之。故禹、李冰,人也,而復為神;二郎,神也,乃以為人;龍王本于佛典;趙昱出自道書。故關于治水者之與水神,宜分別論列,不可相混。
本文就四川歷代治水人物,與民間崇奉之水神,條列于后,而分為上下兩篇。


上篇 治水者 李冰
《史記·河渠書》云:“于蜀,蜀守冰,鑿離堆,辟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之中,此渠者皆可行舟,有余,則用溉浸,百姓享其利。至于所過,往往引其水,益用溉田疇之渠,以萬億計,然莫足數也。”《漢書·溝洫志》與此大略相同,惟首句作“于蜀,則蜀守李冰鑿離堆”,乃知冰之姓李也。
《水經注》引應劭《風俗通》云:“秦昭王使李冰為蜀守,開成都縣兩江,溉田萬頃”。
此為漢人記載,惟均簡略,至晉常璩《華陽國志》,則所述較為詳備。《蜀志》云:“周滅后,秦孝文王以李冰為蜀守,冰能知天文地理,謂汶山為天彭門,乃至湔氐縣,見兩山對如闕,因號天彭闕……冰乃壅江作堋,穿郫江、檢江別支流雙過郡下,以行舟船。岷山多梓栢大竹,頹隨水流,坐致材木,功省用饒。又溉灌三郡,開稻田,于是蜀沃野千里,號為陸海,旱則引水浸潤,雨則杜塞水門。故記曰:水旱從人,不知饑饉,時無荒年,天下謂之天府也。外作石犀五頭以厭水精,穿石犀溪于江南,命曰犀牛里,后轉為耕牛,二頭,一在府市橋門,今所謂石牛門是也,一在淵中。乃自湔堰上分穿羊摩江灌江,西于玉女房下白涉郵,作三石人,立三水中,與江神耍,水竭不至于足,盛不沒肩。時青衣有沫水出蒙山下,伏行地中,會江南安觸山脇溷崖,水脈漂疾,破害舟船,歷代患之。冰發卒鑿平溷崖,通正水道……僰道有故蜀王兵?,亦有神,作大灘江中,其崖嶃峻不可鑿,乃積薪燒之,故其處懸崖有赤白五色。冰又通笮通汶井江,徑臨邛,與蒙溪分水白水江,會武陽天社山下合江。”
又導洛通山,洛水或出瀑口,經什邡、郫,別江會新都大渡。
又有綿水出紫巖山,經綿竹入洛,東流過資中,會江陽,皆溉灌稻田,膏潤稼穡。是以蜀川人稱郫繁曰膏腴,綿洛為浸沃也。又識齊水脈,穿廣都鹽井諸陂池,蜀于是盛有養生之饒焉。”
《水經注》本于《蜀志》,所記大致相同,惟秦孝王作秦昭王,蓋又本諸《風俗通》也。其記李冰所作之堰,更為詳盡。謂“江水又歷都安縣,縣有桃園,漢武帝祠,李冰作大堰于此。壅江作堋,堋有左右口,謂之湔堋。江入郫江、檢江以行舟。《益州記》曰:江至都安,堰其右,檢其左,其正流遠東,郫江之右也……俗謂之都安大堰,亦稱湔堰,又謂之金堤。左思《蜀都賦》云,西踰金堤者也。諸葛亮北征,以此堰農本,國之所資,以征丁千二百人,主獲之。有堰官。”此即今所謂之都江堰也。堰在今灌縣城西,成都平原,賴以灌溉,二千余年,民食其利。有“深淘灘、低作堰”六字訣,傳為冰所制,以為后代疏堰所法也。
由上所記,知李冰為秦昭王或秦孝王時人。其治蜀水,則上起岷江,下迄僰道,旁通綿洛。而鑿離堆,作湔堰,尤為古今中外所推稱,蓋其不惟能去水害,且復能興水利,既便行舟,復可溉田,其功實不在大禹之下也。至其為何地之人,今不可考,清陳懷仁作《川主三神合傳》,乃謂冰為巴東人,為同郡涉正所薦,異詭晚出,未可以為據也。
至佐李冰治水者,俗傳為其子二郎,此蓋出于后世之附會傳說,惟明張自烈《正字通》有王鑿其人,謂系佐蜀守李冰穿二江者;方以智《通雅》說亦相同;《蜀典》引《姓源韻譜》亦云:“王鑿與李冰同穿江”。則佐冰治水者,非二郎,乃王鑿也,功不可沒,故附于此。
下篇 水神 川主李冰
李冰治蜀水,前已言之甚詳,其祠廟遍及全川,譽為“川主”,為川中水神之最著者。關于其治水之神話,始見于應劭《風俗通義》。《水經·江水》注引《風俗通》云:“秦昭王使李冰為蜀守,開成都兩江,溉田萬頃。江神歲取童女二人為婦,冰以其女與神為婚,徑至神祠,勸神酒,酒杯恒澹澹,冰聞聲以責之,因忽不見,良久,有兩牛斗于江岸旁,有聞冰還,流汗謂官屬曰:吾斗大亟,當相助也。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綬也。主簿刺殺北面者,江神遂死”。《史記正義》亦引之,作“冰自以為女與神婚”,說稍不同。
而《華陽國志》則僅謂:“冰鑿平涸崖,時水神赑怒,冰乃操刀入水與神斗”。按俗傳,龍生九子,其一為赑屃,或以其形如鱉,或以其形蜿蜒如龍。《太平廣記》引《成都記》云:“李冰為蜀郡太守,有蛟歲暴,漂蟄相望,冰乃入水斬蛟”,江神遂一變而為蛟矣。又云:“唐太和五年,洪水驚潰,冰神為龍,復與龍斗于灌口”。曾敏行《獨醒雜志》亦云:“蜀道永康軍城外崇德廟,乃祠李太守父子也。太守名冰,秦時人,嘗守其地,有龍為孽,太守捕之,鎖孽龍”。江神遂再變而為龍矣。為蛟為龍,當由于《常志》“水神赑怒”一語誦之。
民國十八年,余嘗至灌縣,游伏龍觀,有老嫗語余曰:“昔有一孝子,家貧,刈草以奉其母,天憫其孝,賜以茂草一叢,日刈復生,異之,掘其地,得大珠一,藏米櫝中,翌日啟視,米已盈櫝;置諸錢柜,錢亦滿箱,家因以富。鄰里異之,探得其故,求觀此珠,而群起奪之。其人大窘,乃納諸口中,珠滾入腹,渴極求飲,盡其缸水,猶有未足,遂就飲于江。母追之,見已化為龍,僅一足猶未變化,母就執之,慟且恨曰:汝孽龍也”。
于是遂興波作浪,隨江而去,然猶頻頻回首視母,回視處則成大灘,故有二十四望娘灘之名也。龍因痛惡鄉人之相逼也,乃興水患以為報復。其后,李冰欲降服此龍,遂與龍斗,其子二郎佐之,龍不能勝,化為人形遁去。有王婆者,觀音菩薩之幻形也,助冰擒此孽龍,設面肆于路旁,龍饑往食,面化為鐵鏈,乃將龍鎖系于深潭鐵樁之上,古今廟名曰“伏龍觀”也。鐵鏈每歲須易以新,新者入水而舊者乃浮出水面。彼時,龍嘗叩冰,何時可得自由,對曰:“須等至鐵樹開花馬生角,始能釋汝”。
清末駱秉章為四川總督時,差官有事持文書過此,坐潭畔小憩,偶取紅纓帽置鐵樁上,龍以為鐵樹今已開花而馬亦生角也。于是潭水暴漲,差官大懼,取帽抱文書狂逃,龍遂未得自由。”
民國廿九年,余赴新津考查古跡,該處亦有二王廟,舟人亦告我與此大略相同之傳說,而謂孽龍為新津人,其所刈之草,名曰孽龍草,至今尚有存者也。按《新津縣志》卷三十八云:“俗謂通濟堰為童子堰,按通濟堰即遠濟堰;《水經注》以為桐梓堰,今說為童子,則失之遠矣。甚有以傳奇中演云臺之廟所謂二郎擒孽龍者云:邑人孽子強,刈草得珠,吞之,變為龍。遂為邑害,每歲必以童男祭而后堰成,故名童子堰,則妄誕不經之甚矣”。舟人所言,蓋亦有所本也。
陳懷仁《川主三神合傳》敘此故事甚詳,而謂孽龍為蹇氏子,巴川人。巴川為今之銅梁,故銅梁亦有望娘灘。是知此一神話,早已遍傳于全川矣。
李冰既早已為四川水神,為人民所尊奉,故頗有靈異事跡,見于記載:
(一)唐太和五年,冰神為龍,復與龍斗于灌口,猶以白練為志,水遂漂下。(見《太平廣記》引《成都記》)
(二)天佑七年夏,成都大雨,灌堰將壞,夜有呼噪之聲及無數火影,及明,大堰移數百丈,水入新津江,李冰祠中所立旗幟皆濕。(《太平廣記》引《錄異記》)
(三)清康熙四十七年,孟洞水決,涌灌口,涌木石關欄,水泄外江。(見巡撫憲德疏)
(四)雍正十一年,蜀大旱,總督黃廷桂祈禱得雨。(見李雨村《新搜神記》)
至其封號,始于何時,頗難確定。惟《宋史·禮志》載,秘書監何志同言:“李冰廟已封廣濟王,近乃封靈應公”,則宋世已有之矣。元至順元年,加封為圣德廣裕英惠王(見《元史·文宗本紀》)。雍正五年,封為敷澤興濟通祐王(見《皇朝文獻通考》)。
來源:李冰文化研習會
作者:林名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