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濟源生態環境部門持續開展執法檢查,12月20日共對四家企業拒不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實施查封,現公開曝光第八批兩起典型案例,警示各企業嚴格落實環保責任。
案例一:濟源市X科新型陶瓷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應急預案落實限產停產措施案
案情簡介
濟源全市自2025年12月18日0時起,將2025年12月15日12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同時將施Ⅱ級管控及響應措施升級為I級管控及響應措施,要求各涉氣企業最遲于12月18日8時前落實Ⅰ級管控及響應措施;2025年12月19日18時將2025年12月18日0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轉為橙色預警,同時將Ⅰ級管控及響應措施轉為Ⅱ級管控及響應措施。
該企業橙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為:1臺高溫電窯停產;較預警發布前10個正常生產日日均情況,生產線運行數量停產30%;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紅色預警應急減排措施為:停產;停止公路運輸。
2025年12月20日,濟源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該企業1臺高溫電窯生產,雖已落實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措施,但現場查閱企業生產監控顯示12月18日7時至下午16時在紅色預警期間,該企業正在生產作業,未按要落實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
查處情況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濟源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現場查封主要設備,并依法開展立案調查。
案例二:五龍口鎮東逯寨X煤場未采取措施控制粉塵排放案
案情簡介
2025年12月19日18時將2025年12月18日0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轉為橙色預警,同時將Ⅰ級管控及響應措施轉為Ⅱ級管控及響應措施。關于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為:礦山、砂石料、石材石板加工企業等應停止露天作業,禁止未實現全密閉、全負壓、高效除塵的物料破碎、篩分和球磨加工及易產生揚塵物料露天裝卸、存放等作業活動。
12月20日,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期間,濟源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利用無人機飛航檢查發現該煤場露天堆存煤炭和晾曬煤泥,未采取嚴密圍擋覆蓋措施,粉塵無組織排放,未按要落實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
查處情況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條貯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應當密閉;不能密閉的,應當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濟源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依法開展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