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是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基本依據。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是做好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的鮮明特點和必然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法治素養,不斷提升正風肅紀反腐能力水平,以高質量監督執紀執法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保障。
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作出明確要求,強調“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確保黨既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又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從嚴治黨”,指出“鏟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明確“要增強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等等,為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提供了重要遵循。作為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專責機關,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是嚴肅的政治要求和政治責任,必須嚴格依據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賦權、限權、行權,從強化監督、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到追責問責,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合規合紀合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以事實為依據、以紀法為準繩,嚴格按照權限、規則、程序開展工作。紀檢監察權是“治權之權”,紀檢監察機關在行使權力上必須慎之又慎,做到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對干部負責。增強法治意識,把法治作為一種思維方式、精神信仰和價值追求,貫穿到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養成尊紀尊法、學紀學法、守紀守法、用紀用法的行為習慣。堅持實事求是,精準量紀執法、追責問責,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增強程序意識,推進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嚴格按照法規制度明確的程序、權限開展監督執紀執法工作,在受理舉報、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處分執行等環節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規范業務流程。增強證據意識,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各種證據材料,做到所有違紀違法事實都有證據支持,所有證據都通過合法程序取得,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
堅持執紀執法貫通,形成紀法合力。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監委雙重領導下履行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形成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既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又注重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是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提出的更高要求。紀檢監察干部要統籌運用紀法“兩把尺子”,做到紀法雙施雙守,實現紀法貫通融合。堅持審查調查貫通融合,對所有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持續從嚴執紀執法,規范執紀執法,確保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相互貫通。堅持紀法審理貫通融合,對涉及的違紀、違法問題同步審理,實事求是,準確認定,實現執紀審理與執法審理有機融合。堅持監督辦案貫通融合,精準處置問題線索,準確運用“四種形態”,構建教育、提醒、糾偏、嚴懲立體防線,貫通規紀法、銜接紀法罪,強化統一指揮調度,實現力量整合和工作效能最大化。
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也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在深學細悟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上走在前、作表率,自覺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正風肅紀反腐,確保紀檢監察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