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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娛樂訊 12月17日,身為鞠婧祎同期生SNH48前成員曾艷芬發文談及其與絲芭傳媒的合約糾紛,稱鞠婧祎并未見過絲芭傳媒提及的補充協議,“這不是坑騙小女孩嘛”,此外,她還透露公司想融資上市時期,成員曾被安排去陪老板喝酒;稱解約時自己四年多納稅收入是七十多萬,公司主張給了她九十多萬,但公司給她接一部戲的片酬是一百萬,到手稅后拿到九萬,說好的總選獎金也沒完全發放,最終解約時被要三百萬解約費,“拖了幾年之后可能看我沒什么價值了,也可能是看我家里窮,最后答應六十萬放我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