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至14日
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組織各大隊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嚴查酒駕醉駕、涉牌涉證等
突出違法行為
現選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請廣大駕駛人
引以為戒
聚餐飲酒載孩子,漠視安全被查處


12月13日21時20分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輔警在交通大道與中原路交叉口開展行動時,查獲駕駛員岳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PW***D的小型客車涉嫌酒駕。經查,岳某某與朋友聚餐飲用白酒后,駕車載其約十歲的孩子回家。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76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并記12分,同時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飲用啤酒駕車行,僥幸心理害不輕


12月13日23時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民輔警在太清路與恒山路交叉口開展行動時,查獲駕駛員楊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P8F***5的輕型封閉式貨車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楊某某自稱在華耀城飲用一瓶啤酒后,自認為“沒事”便駕車上路,最終被民警查獲。經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并記12分,同時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路遇檢查欲逃避,酒精檢測現原形


12月14日21時40分許,周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民輔警在八一大道與慶豐路交叉口開展行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豫PR***A的小型越野客車形跡可疑、企圖躲避檢查。民警立即上前攔截,經對駕駛員孫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9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并記12分,同時對其進行了現場警示教育。
請牢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周口交警將持續嚴查
請勿心存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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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制/王錦春 劉杰
法律顧問/宋軍魁(河南眾望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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