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一審第二次開庭,新黃河記者了解到,該案件將于本月19日宣判。
當天的庭審共持續8個小時,下午五點半,死者母親王女士等人走出法院,據其介紹,梁某瀅庭上的狀態很好,當她展示女兒照片時,曾遭到梁某瀅駁斥。梁某瀅庭上依舊否認患有精神疾病,曾要求重新組織精神鑒定,堅稱作案屬“正當防衛”。

“梁某瀅作案后渾身是血回到家,其母曾問身上為什么這么多血,梁某瀅回答‘今天必須把她弄死,不是她死就是我死’,跟隨梁某瀅回家的保安聽到此話并作證。”王女士稱,她認為梁某瀅屬預謀殺人。
新黃河此前報道,2024年6月9日,成都郫都區某小區內,35歲女性住戶梁某瀅持刀闖入27歲王某雅住所,將其捅刺致死。2025年11月20日,該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由于被告人梁某瀅當庭拒絕其辯護人辯護,最終延期審理。
死者母親王女士介紹,一審第一次開庭持續了近10個小時,庭審聚焦在刑事部分。
另據南都即時報道,被告人梁某瀅的父母接受采訪曾解釋女兒帶刀是為了“防身”,梁父說,這起悲劇對兩家都是毀滅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