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洛陽市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近日下發工作方案,明確《條例》宣傳貫徹的重點任務和責任分工,并邀請有關專家對《條例》的總體要求、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災后處置、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創新與重點內容進行解讀。
【總體要求】
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堅持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
【火災預防】
火險區劃:以縣為單位確定本行政區域的森林草原火險區劃等級,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政府有關部門編制森林草原火災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當定期組織演練。
責任體系:明確政府監管責任以及有關經營單位、個人應當承擔的防滅火責任。嚴格防火區、防火期和高火險區、高火險期的管理措施。
分級預警:按照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火災撲救】
預警報告:明確防滅火值班制度和火情報告程序,任何人發現森林草原火情,應當立即報警。
火情處置:接到火情報告立即按照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及時設立火場前線指揮部,合理確定撲救方案、劃分撲救地段、確定撲救責任人,科學防范和處置險情。
撲救要求:以專業隊伍為主,必要時可組織干部群眾協助但不直接滅火,及時解救、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保障撲救人員安全。
應急措施:可采取開設防火隔離帶、局部交通管制等措施
信息發布:由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向社會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

【災后處置】
火災分級:根據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調查評估:及時開展火災原因、損失、處置情況調查,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依法處理。
權益保障:撲救人員的有關補貼補助以及其他費用,按照省級規定標準,由火災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單位支付;以上費用可以由當地人民政府先行墊付。
【法律責任】
政府部門:未編制預案、為消除隱患、瞞報謊報等情形,對相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經營單位或個人:未履行防滅火責任的,拒絕接受防滅火檢查的,或者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防火期內未經批準擅自在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由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或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
其他違規:編造并傳播有關火災和火災應對等的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而進行傳播的,依法予以處罰。
補救措施:森林草原火災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有關部門可責令其補種樹木、恢復植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