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筑平安·龍安行動
濮陽公安聚焦“登門入群”“護校安園”“平安守望”,扎實開展“豫筑平安·龍安行動”,全面落實打、防、管、控各項措施,堅決維護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平安濮陽”特開設【龍安行動】專欄,集中報道行動期間的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講好濮陽公安以警心護民心、以實干護平安的暖心故事。
“表妹”微博私信求助
轉賬后才發現“李逵”變“李鬼”
網絡那端的“熟人”
真的是你認識的那個人嗎?

近日
經開區分局刑偵大隊
偵破一起冒充親友實施詐騙的案件
一起來看看案件背后
隱藏著怎樣的詐騙套路……

人民警察

2025年9月,經開區分局刑偵大隊
接到轄區居民趙女士報警稱:
其在微博收到自稱是“表妹”發來的消息
對方語氣焦急
稱遇到急事需要資金周轉
請求幫忙轉賬至指定賬戶
出于對親友的關心
便未通過電話或原有聯系方式進一步核實
便向對方提供的銀行卡
轉賬29800元
轉賬后
其聯系上真正的表妹
才發現其微博賬號被盜
自己遭遇了冒充熟人的詐騙

接到報警后
辦案民警立即圍繞資金流向展開追蹤
同時對涉案賬號、網絡痕跡
展開深度研判
歷經多日持續攻堅
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姚某
及其活動軌跡與藏匿地點
12月3日,民警奔赴陜西西安
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姚某抓獲歸案
經訊問
犯罪嫌疑人姚某對其冒充親友
進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姚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的,可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警
方
提
醒
1、核實身份再轉賬:凡是親友通過社交平臺提出借錢、轉賬請求,務必通過電話、視頻或原有聯系方式進行多重核實。
2、保護賬號信息安全:定期修改社交賬號密碼,避免在不明鏈接中輸入賬號信息,謹防賬號被盜用。
3、警惕“緊急情況”話術:詐騙分子常利用“急需用錢”“不方便通話”等話術制造緊張感,遇到此類情況請冷靜核實。
4、及時報警保留證據:一旦發現被騙,請立即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證據,并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
編輯:胡真
初審:李明偉
復審:王敬濤
終審:劉紅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