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連續跑殯儀館,親戚中的兩位老人同一天過世。
每年年底北方氣溫下降,是老年人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系統疾病高發期,有些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的老人,可能就抗不過寒冷的冬季。
人們說這是老天爺收人的季節。
人們習慣用風燭殘年來形容年事已高且體弱多病的老年人。
感覺這個比喻挺貼切的。
李商隱的名句“蠟炬成灰淚始干”多用來形容教師,其實它形象地寫盡了人的一生。
人就像一根蠟燭,從出生開始就在燃燒自己,燭芯就像是脆弱的生命系統,而燭身就像是供養生命的身體的能量。
燭芯越燒越短,喻示著生命系統一步步走向終點。
燭身也越燒越短,喻示著供養身體的能量越來越少。
燭火燃燒,喻示活著。燭火熄滅,喻示死亡。
一陣風吹來,燭火在風中搖曳,就像是生命過程遇到的意外、疾病。
風不大,燭火正旺時,燭火在風中搖曳幾下,挺過了這陣風。
就像是身體利用自身的能量抗過了一次疾病。
風再大些,靠燭火自身就抗不過去了,如果沒有外力支撐,燭火就會熄滅。
就像人得了大病,光靠硬扛是挺不過去的,得去醫院治療。
醫護系統,就像是一雙護住燭火的大手,讓風不直接吹在燭火上。
但是燭火能否抗過這場大風,得靠三方面因素。
一是風大不大,如果風足夠大,再大的手也護不住燭火。
燭火終究會熄滅。
就像人得了重病,現代再先進的醫護系統也無能為力。
二是手大不大,如果手不大,就無法更好地護住燭火,可能不算大的風也會把燭火吹熄。
醫療條件不同,可能就意味著生與死的不同。
三是燭火本身旺不旺。
就好比每個人的身體條件不同一樣,身體條件好的,結合醫療,就可能抗過狂風,身體條件差的,可能再好的醫療也回天乏力。
生命這小小的燭火,總會遇到風。
蠟燭總會有燃盡的時刻,就像人即便一輩子不生病,也會壽終正寢一樣。
就像蠟燭追求燃燒殆盡一樣,普通人的追求,也就是個壽終正寢。
蠟燭的燃盡,就是燭身全部燒光,燭芯也燒到盡頭。
人的壽終正寢,就是支持生命的身體能量全部耗盡,支持生命的器官基本上全部衰竭。
蠟燭越燒到最后,燭火越小越不穩定,燭火旺時吹不滅的小風也可能足以將它吹熄。
人到暮年亦是如此,身體各個器官都在老化,精力體力越來越差,年輕硬扛就能挺過去的小病,也有可能要了老命。
年輕時可能不太需要醫護系統這雙守護健康的大手,到老年時就離不開了。
就像為蠟燭擋風的大手功能有限一樣,醫護系統救人的功能也是有限的。
不要認為不管病成什么樣,醫院都能救回來。
燭火搖曳時,大手護一下就管用。
就像人不到生命垂危時,吃藥打針、輸液、手術等醫療手段能讓人恢復健康一樣。
但是當風把燭火吹熄到只剩下燭芯的一點兒火星時,大手就不管用了,得把蠟燭放到氧氣瓶里,蠟燭才有希望復燃。
就好比人到生命垂危時,常規的救治手段可能就不管用了,得把人送到ICU,利用呼吸機、插管等生命維持系統,來維系生命的火種不要熄滅。
至于生命的火種能不能復燃,得取決于兩個條件。
一是生命之火還有沒有能量維持,就像蠟燭有沒有燒完一樣。
如果蠟燭已經燒完,供氧也無法維持蠟燭的復燃,最多也就是曇花一現的閃亮一下。
類似于人臨終前的回光返照。
只有當蠟燭還沒有燒完,復燃才有意義。
如果人本身已經到了油枯燈盡,多少醫療也起不到作用。
只有人本身器官還沒有衰竭、能量還沒有用完,搶救才有意義。
有人站在道德制高點上指責放棄搶救父母的子女,說如果換位,需要父母搶救子女,父母砸鍋賣鐵不惜一切代價也會搶救到底。
其實這是在偷換概念。
年老的父母,好比是那根燒完的蠟燭,而子女,是那根還有大半截沒燒的蠟燭。
搶救燒完的蠟燭與搶救大半截沒燒的蠟燭,意義怎么能一樣。
雖然很殘酷,但卻真實。
二是生命之火的火種是否達到復燃的溫度。
如果蠟燭的火星太微弱,溫度不夠,供氧也無濟于事。
如果生命的火種太微弱,已到死亡的邊緣,搶救可能也起不到作用。
給蠟燭微弱的火星供養,雖然達不到復燃,但有可能讓火星忽明忽暗地燃燒著,給人以希望。
給微弱的生命火種上各種維系設備,也有可能讓生命或長或短地延續一段時間。
但是就像微弱的火星產生復燃的奇跡概率非常之低一樣,微弱的生命火種,復活的奇跡產生的概率也非常之小。
是不是為了維系微弱的火星就向蠟燭不惜一切代價地供氧?
是不是為了維系微弱的生命之火就不惜一切代價地搶救?
如果蠟燭還有一大截沒燒完,供氧維系也許是有價值的。
就像維系一個年輕生命的意義大于維系一個年老的生命一樣。
別在這兒跟我說生命無價,往ICU里扔幾天真金白銀就知道現實這個上帝早就為生命標好了價碼。
當蠟燭只剩下一縷青煙時,供再多的氧也無法使其復燃了。
就像生命已經涼涼時,再搶救已經毫無意義一樣。
蠟燭燃燒自己照亮別人,最后用自己的余火點燃下一根蠟燭。
這叫傳遞香火。
生命的意義亦如是。
別奢求一根蠟燭燒到天荒地老,就像別奢求自己會永生一樣。
我在殯儀館看到一處靈堂的牌匾上寫著“沉痛悼念X永生同志”,取名永生,也無法永生。
如何判斷一根蠟燭是否燃盡,這個用肉眼就可以看得出來。
如果蠟燭有知,它自己應該也能感知得到。
但是如何判斷一個人的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卻不像判斷蠟燭燃盡那么簡單。
雖然現代科學的各種數據能夠證明一個人行將走完生命的全程,但是送到殯儀館又活過來的案例也并非沒有。
所有人都希望奇跡發生在自己或自己的親人身上。
我小的時候,醫學沒有現在這么發達,很多人的最后歸宿地并不是醫院的病床,而是家里的土坑。
那時的人對于生命的感知能力更加敏銳,他們往往能提前感知到自己的生命行將走到盡頭,就在完成諸如吃點兒好的這樣微小的心愿之后,默默安祥地等待最后時刻的到來,走得時候內心平靜。
現代人可能是對醫學有太多的執念,認為無論如何到醫院生命就有了保障,所以走的時候,帶著太多的不舍和不甘。
親人也會糾結要不要給病危的親人上各種可能無濟于事只會帶來痛苦的搶救手段,在理性與情感的糾纏中,無論怎么做都會事后后悔。
近日的一個熱點,是上海一位獨居無近親單身女士突發疾病去世,遺產處理成了最大難題,無法用自己的錢給自己買墓地。
這讓我想到的是,人得早點兒給自己立個遺囑,除了分配遺產更重要的是自己病危時如何施救,主要是要不要送醫院,要不要上各種搶救手段。
當然,如果是普通人,最好還是讓自己走在醫院里,因為雖然我們處在科技昌明的時代,依舊有很多人對于有人去世的房子心存芥蒂,認為這是所謂“兇宅”。
為了少給子女添麻煩,還是走在醫院吧。
還有就是,在送自己親人最后一程的過程中,只要問心無愧,怎么做都是對的,不用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