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首席記者 張恒
連日來,“南京博物院館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現身拍賣市場”一事引發關注。報道稱,中國近現代收藏大家龐萊臣之孫龐增和攜家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現身一場藝術拍賣預展,估價高達8800萬元。龐萊臣后人已對南京博物院提起訴訟,質疑捐贈的名畫為何流向藝術拍賣市場。
12月19日,頂端新聞記者致電南京博物院,工作人員稱,目前相關法律程序正在進行,博物院會盡力配合調查。具體細節無法回答,最新情況參考南京博物院發布的情況說明。

龐萊臣后人捐給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局部) 澎湃新聞/圖
國家文物局:博物館藏品退出需符合相應情形
1959年,龐家向南京博物院無償捐贈龐萊臣“虛齋舊藏古畫”137件(套)。據新華社,2025年6月底,龐增和之女龐叔令與其代理律師尹志軍前往南京博物院發現,其中包括仇英《江南春》圖卷在內的5幅畫作不知去向。查驗結束后不久,南京博物院以書面形式對龐叔令予以答復:這五幅畫被認定為“偽作”,已從藏品序列中“剔除”,并進行了“劃撥、調劑”處理。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發布情況說明稱:2024年11月以來,我院兩次收到法院關于龐叔令女士“贈與合同糾紛”的起訴材料。對此,我院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核實。1959年1月,我院正式接收龐增和先生(龐叔令女士父親)捐贈的137幅龐家收藏畫作。報道中提及的5幅爭議畫作,1961年經由張珩、韓慎先、謝稚柳組成的專家組鑒定為“偽”;1964年經由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組成的專家組再次鑒定為“假”。上世紀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對該5幅畫作進行了處置。

1961年11月,張珩、韓慎先、謝稚柳三位專家鑒定后意見:“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后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毙氯A社/圖
該院還稱,下一步將積極配合該案件審理,深入核查該5幅畫作的去向,如果發現當年處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進一步加強對捐贈物品和館藏文物的規范管理。關于拍賣市場出現的《江南春》圖卷是否為受贈畫作,尚待進一步查證。
據新華社報道,1986年6月,原文化部制定出臺《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之后,南京博物院依照此辦法,由原江蘇省文物出境鑒定組及南博鑒定人員對一批建議剔除的書畫作品進行再次審核,確認不宜入藏。1997年4月15日,南京博物院向原江蘇省文化廳提交《關于處理不夠館藏標準文物的報告》,請求“將不夠館藏標準的文物(即博物館的處理品)進行調劑,價撥給省文物總店處理”。原江蘇省文化廳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調劑。1997年5月8日,被專家認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被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買,銷售清單明示為《仿仇英山水卷》。

1997年5月8日,被認定為贗品的《江南春》圖卷退出南京博物院館藏記錄。新華社/圖

原江蘇省文物總店銷售發票顯示,《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買。新華社/圖
12月19日,國家文物局博物館與社會文物司藏品管理處工作人員對頂端新聞記者說,博物館藏品的退出,需要符合相應的情形。據現行《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如果不符合入藏標準,可以按照“藏品管理辦法”的程序去辦理退出。但關于進一步的實施細節,該工作人員未作進一步解釋。
另據媒體報道,國家文物局文物違法舉報電話接線人員表示,已接到相關舉報,正在調查核實中。
律師:如果存在多方勾結鑒定為假,則涉及刑事責任
著名收藏家、觀復博物館創辦人馬未都也在其自媒體賬號上提到前述《博物館藏品管理辦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但他認為,所有的捐贈者都理應得到尊重,包括認可他們的捐贈。即便認為捐贈品不真,它依然是研究品,因為博物館里很多資料性的東西甚至比真品還重要,它需要在博物館的學習和鑒定中作為參照物。博物館認為它是作偽的,沒有問題,它依然有價值,所以它不應該退出收藏序列。
馬未都進一步說,書畫真偽是非常復雜的問題。很多國寶級的書畫都有人說是偽的,這太正常不過。書畫包括文物鑒定沒有終極判斷,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無限的空間和時間內看到這件東西,所以全世界拍賣行在鑒定真偽這件事兒上是免責的。

明 仇英 《江南春》圖卷(局部) 澎湃新聞/圖
12月19日,頂端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博物館處,一直無人接聽。據此前媒體報道,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回應稱,該廳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克鵬接受頂端新聞記者采訪時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公民、組織捐贈給國家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第十八條,受贈人與捐贈人訂立了捐贈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征得捐贈人的同意。
王克鵬說,南京博物院回應稱龐增和捐贈的5幅畫作被專家組鑒定為“偽”“假”。其中有多種可能:一是被鑒定畫作確實為贗品;二是被鑒定畫作為真品,鑒定專家判斷出現問題;三是被鑒定畫作為真品,多方勾結鑒定為假,這種情況涉及刑事責任。如果博物館鑒定捐贈品為假,也應該按照合法合規的程序進行處置,而不應由個別人拍板決定。
王克鵬告訴頂端新聞記者,畫作完成捐贈后,其所有權轉移至國家。從情感上說,博物館將捐贈者捐贈的珍藏物品鑒定為假,在不通知捐贈人的情況下自行處置,對捐贈者的個人感情和積極性會帶來傷害。文物捐贈比較特殊,如果博物館認為捐贈物是贗品,至少應該告知捐贈者,而不是自行處理。但是從法律來說,目前還不能斷定南京博物院一定違法,需要等待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