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到假冒商品想要維權,卻發現商家地址虛假、電話失聯。近日,《人民日報》刊發《讓“幽靈網店”無處藏身》一文指出,不久前,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處涉嫌侵犯“胖東來”注冊商標專用權的14家網店時,發現10家不在公示地址經營,其中8家根本無法找到。“幽靈網店”提供虛假信息以逃避監管,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以及經營者義務。
所謂“幽靈網店”,是指一些不法商家在網上開店時,故意留下虛假地址和電話。消費者投訴維權聯系不上,哪怕是執法人員循跡上門,也找不到實際經營人。這些店鋪以為能憑借此類“隱身法”,堂而皇之地售賣假貨,肆意躲避監管。
“幽靈網店”不單是“一錘子買賣”的簡單欺詐,更嚴重危害市場公平,其如同“寄生蟲”依附在電商平臺蓬勃生長的肌體上,汲取著數字經濟的養分,卻散播著假冒偽劣與商業欺詐的“毒素”。
對消費者而言,從收貨時的貨不對板,到維權時的投訴無門,面對的不僅是經濟損失,更暗藏著問題商品帶來的健康風險和信任焦慮。就市場而言,“幽靈網店”以低價侵權的不正當手段,搶占市場、破壞規則,挫傷了誠信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對數字經濟長遠發展來說,還可能打擊創新熱情,最終拖累的是整個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步伐。
平臺審核漏洞為“幽靈網店”的滋生,打開第一道缺口。有的電商平臺堅持“流量至上”,放寬審核標準,致使資質審核流于形式。“幽靈網店”公示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往往分離,各地監管標準不一、信息共享不暢,導致執法協同困難。此外,平臺和商家違規代價較低。相比巨額流量收益,平臺現有罰款力度威懾有限,“幽靈店鋪”被查處后,換個“馬甲”即可重新上線。與此同時,消費者維權成本高、舉證難,進一步削弱社會監督效力。
治理“幽靈網店”,不能依賴單一手段,要構建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形成平臺治理、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的合力。
電商平臺作為“幽靈網店”準入的第一道防線,須做好“看門人”。一方面,建立信息聯動機制,主動打通數據壁壘,對商家主體資格、經營地址等基本信息嚴格核驗,投入更多資源用于商戶資質審核與日常監管,從源頭切斷“幽靈網店”入駐通道。另一方面,積極探索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建立異常交易與投訴的風險預警模型,實現主動監測、精準管控。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電子商務平臺協助查處商標侵權案件規定(征求意見稿)》,對“幽靈網店”亂象等進行精準回應,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舉措,著力破解網絡商標侵權案件中“幽靈網店”難以查處、平臺責任不夠明晰等現實難題,彰顯了凈化市場生態的堅定決心。
同時,需完善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聚焦“幽靈網店”跨地域、隱秘化的特點,可通過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平臺,明確線索移交、證據互認、案件協辦的標準與流程,實現“一鍵分發、在線聯動”,徹底壓縮“幽靈網點”的生存空間。
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還要建立完善消費者小額糾紛快速賠付保障機制,簡化程序,降低維權成本。為幫助消費者識別風險,將資質合規、侵權記錄等納入信用評級且顯著標記。對低分主體實施限流屏蔽、高押金約束、跨平臺禁入等懲戒措施,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剛性約束,從根本上大幅抬高違法成本。
鏟除“幽靈網店”,是維護市場公平與消費者權益的必要之舉。壓實平臺責任、織密監管網絡、筑牢信用堤壩,讓數字經濟在法治、誠信的陽光下健康發展,為廣大經營主體和消費者營造一個清朗有序、活力永續的電商生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