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星計劃4期#
每次物業費都是物業催了一次又一次,我都沒有想去交費的想法,因為這個太壟斷了,交房時不簽物業合同和交一年物業費是拿不到鑰匙的,所以從一開始物業合同的簽訂就帶有強制性,然后就是每月的催收物業費,因為這個費用不知道怎么核算的,為什么有的小區是1快有的小區是2塊多有的3塊多,我住的是高層住宅且是港區,說白了就是郊區周圍不遠就是農田和農村很近的,現在的物業費是2.85元,我認為是貴了,是有點太貴了,按收入3000元每月的話,將近占到收入的10%,這個物業費太貴了真的,有人可能會說,收入怎么會只有3000呢,其實我說的還是高了,買房是在2019年房價最高點,當時那行情怕不買過段時間更買不到了,誰也想不到2020年就疫情了,隨后就是收入不穩,甚至沒有收入了,每月月供3300多,這個錢是少不了的,國家不會給你免得,大家可以算一下,看鄭州的月平均工資大概也就5000塊,除去3300的月供,只有1700塊錢了,物業費占收入的1/7了已經,大家可能會說提高收入不就得了,估計這是每個人都想的,其實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很難的,比如外賣小哥你會說一單5塊錢,一天送100單不就500了嗎,其實沒有幾個能達到,單子就那么多,時間一天就那么長,其實河南省的領導是好的,有的領導已經關注了物業費的問題,物業要微利經營,是民生工程,給物業多了消費就是起不來的,所以物業費有很大的問題,怎么定價,需要協商定價,需要計算定價,為什么是2.85元需要給個說法的,為什么不是1塊錢,掙了我的錢,還沒有個說法,很強制啊,法律還跟物業一邊站,很沒有道理啊,希望鄭州的領導關注一下港區,關注一下萬科,為啥這個郊區這個城鄉結合部物業的能2.85元,希望鄭州的領導過問一下,有什么服務,為什么值這么多錢?希望社會各界都來看一下,你所在的小區是什么樣呢?歡迎討論一下


